库森——比较教育&公共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民族主义教育
维克多·库森(Victor Cousin,1792——1867)法国比较教育学家。
“我研究的是普鲁士,但我思考的始终是法兰西”
维克多·库森(Victor Cousin,1792-1867),出生在法国巴黎一个贫穷的钟表匠家庭中,是法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同时也是19世纪比较教育借鉴时期的代表人物。 1831年库森受法国教育部委派对普鲁士的教育进行考察,之后他提交了对法国及世界教育都影响至深的《关于德意志各邦,特别是普鲁士公共教育状况的报告》。受这份报告的影响,1833年6月法国议会通过了关于初等教育的基本法——《基佐法》。1833年后,库森又陆续发表了关于普鲁士中等教育的论文。1836年,库森前往荷兰对荷兰的公共教育进行了实地调查。
从1830年到1852年,库森一直担任着法国公共教育高等评议会委员,其中在1840年他担任了8个月的教育部部长。作为法国教育部门的官员,他把外国的许多教育经验应用到本国教育实践中来,为法国教育的建设做出了非凡的贡献。 通过对国外教育的实地考察,库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他逐渐发展了自己的比较教育研究方法,并且明确指出比较教育应该作为一个专门的领域进行研究。
(一)生平简介
维克多·库森(Victor Cousin,1792——1867)法国比较教育学家。1792年出生在巴黎的一个钟表家庭。因为家庭贫穷,年幼的他流浪街头,给人做学徒。11岁时,一个偶然的事件改变了小库森的命运,在一场学生街头斗殴中,他救了一个名叫奥古斯特·维古阿的人,此人后来成为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奥古斯特的母亲感激库森的救命之恩,于是帮助他进入了查理曼中学。在学校中,库森勤奋刻苦,不断获得各种奖励,是一名成绩优异的好学生。
1810年库森考入高等师范学校。在这里,库森系统地研究了洛克的经验论哲学和孔狄亚克的感觉论哲学等。1811年,库森获得学士学位。1814年,他到大路易国立中学任教。1815年,库森被聘为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哲学史讲师。1817、1818年间,他游历了德国,结识了黑格尔、谢林、安西连、哥德等一代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后来,库森把德国理想主义引入法国哲学,首次提出折衷主义原则。从1820年至1828年,他一面翻译柏拉图的作品,一面担任蒙特贝勒公爵儿子的家庭教师。1828年,库森回到巴黎大学。他的独特而富有激情演讲风格,受到众多热情听众的欢迎,并且,因为他的极大的声望,被选入慕尼黑皇家学院。1830年,库森被任命为公共教育高级委员会的官员, 1831年,他接受委派到普鲁士研究普鲁士教育的发展。1832年,他被选入法兰西学院,同年秋,他进入国家上议院任议员。1836年,库森被派往荷兰,并发表有关荷兰公共教育的报告书。1840年他还担任了法国公共教育部部长。
贫寒的家境,坎坷的经历,使得库森健康状况一直不佳。但他勤奋刻苦,惜时如金,每天从清晨工作到深夜,几乎没有任何休息时间。直至1867年去世,他一生中从来没有停止过工作。
(二)主要著作
关于初等教育的著作
《关于德意志各邦,特别是普鲁士公共教育状况的报告》(Rapport sur I’Etat deI’ Instruction Publique dans Quelques Pays de I’Allemagne et Particulierement en Prusse)
1831年,库森受教育部长基佐的指派,为重建法国的学校教育制度,赴德国对其教育状况进行考察。他随后递交了《关于德意志各邦,特别是普鲁士公共教育状况的报告》,该报告除了详述普鲁士教育制度中有关教育行政管理、师资培养和聘用、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的经验之外,还对有选择地学习外国经验,改进本国教育的必要性及运用参观、访问和搜集、阅读资料作为比较教育的研究方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尤其对初等教育作了详细描述,并提出了可供法国重建初等教育制度借鉴的观点。
报告从描述普鲁士公共教育的一般组织和分析其权力集团开始,然后介绍了舒芬法案(Suvern bill)的内容。舒芬法案是普鲁士公共教育和教会事务部负责初等教育的J.W.舒芬(Johann Wilhelm Suvern)1819年提出的一个建议性法案,其中以 113个段落总结了普鲁士初等和中等教育管理的实践。库森将这一法案视为学校法案的典范,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他有关初等教育的观点。
库森将舒芬法案关于初等教育方面的内容归纳为六条:(1)父母送子女上小学的义务;(2)地方政府提供小学经费的义务;(3)初等教育的一般目标和阶段;(4)小学师资的培训、任命、晋级和惩罚;(5)初等教育的行政管理;(6)私立小学。
库森接着提出了七个具体的“不容置疑的论点”(incontestable points),分别介绍了普鲁士在这七个方面的具体做法,并认为这些内容应当写入法国的初等教育法中。这七个论点是:(1)每个村镇建立一所小学;(2)每个县建立一所初等师范学校,培养本县小学教师;(3)模仿德国的市民学校,建立介于初、中等学校之间的、培养工商业人才的高级小学;(4)依照普鲁士的模式,行政管理结构应为分权制;(5)宗教和教士在初等教育中应担负部分责任;(6)大学在初等教育管理方面的作用应重新界定;(7)应由法律来规定和管理教学自由和私立学校。
库森进而解释,第1、2和3点与扩展和改进初等教育相关;第4、6和7点的目的在于重新估价大学在初等教育中的作用,他认为当时的大学不适合于初等教育管理;第5和7点确定了教会在初等教育中的作用。从库森的进一步阐述中,我们发现,第5和7点是试图利用教士的权力和威信来发展初等教育;第4和5点建议初等教育实行地方分权管理;第3点则是寻求建立一种介于初、中等学校之间的中间学校;第6和7点支持初等教育阶段的办学自由。
1833年,库森制定了法国初等教育基本法,因为这项工作是在当时的教育部长基佐的指派下完成的,故又名《基佐法》(Guizot Law)。库森关于初等教育的这些观点基本上都包含在里面了。
2、关于中等教育的著作
关于中等教育的著作包括《1831年间普鲁士王国中等教育状况》(1834年)、《论普鲁士王国的中等教育》(1837年)、(这两本后来汇总出版为〈普鲁士公共教育报告书〉)、《普鲁士王国的中等教育》(1841年)
在以上文章中,库森把中等教育问题归纳为五个范畴:(1)私立中学;(2)公立中等教育的行政管理;(3)中等学校的课程和内部运转;(4)师资培训;(5)毕业考试。库森通过这五个方面的论题,全面评述了普鲁士中等教育状况,并把它和法国中等教育作了比较。
3、 库森关于比较教育的思想
关于比较教育研究的目的,库森在1831年的报告中写道:“我研究的是普鲁士,而我思考的始终是法兰西。” 他指出 “一个真正伟大的民族,不在于任何方面都不模仿他人,而在于随时随地采纳一切有益的东西,并在采纳时将这些东西加以完善“我们可以吸收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不必担心失去自我”法兰西本质上是世界主义的,这是她具有巨大影响的源泉。”因此,他不是对外国教育实践作综合的描述,而是强调和分析那些法国可以引进的东西。他认为借鉴是研究的目的,并为借鉴建立了四个步骤:(1)确定当地的问题;(2)发现国外的解决方法;(3)描述当地的先例;(4)提出借鉴的建议。
库森通过普、法中等教育比较研究,发展了他本人的比较研究方法,即设计了国与国之间教育比较研究的五论题框架(前文已述)。建立了收集信息的程序,他认为中等教育的资料收集分三步:(1)熟悉外国学校制度的组织。(2)并置两国的统计数字。(3)得出结论,并提出本国改进的建议。此外,他提出,在进行两国比较时,应有一种比较对象之外的参照物,作为衡量比较对象优劣的标准。关于他的思想,我们还应指出他对效仿其他民族教育经验所持的谨慎态度,他慎重地指出了不同民族的特点、历史、政权结构差异性,等等。
(三)库森在比较教育史上的贡献
尽管库森是民族主义教育的典型代表,他对普鲁士以及后来对荷兰教育制度的研究目的,都是为法国改进教育制度提供可资借鉴的先进经验,但是,他的著作在国外也产生了强烈的反响,部分作品被翻译成多种外文。库森的关于普鲁士教育的报告,不仅对1833年初等教育基本法以后法国的初等教育体制的完善做出了相当的贡献,而且对世界比较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作者介绍:
作者李凡在人才发展咨询、能力评估与测评、企业大学及培训管理、培训讲师培养、业务技能与管理领导力培训、教练引导技术、课程开发与设计、混合式学习项目设计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成果。
- 企业教练:欧卡教练认证企业带领师
- 个人教练:欧卡教练认证复原卡带领师
- 讲师培养:CTT创新性培训技术(认证)
- 绩效咨询:华商基业绩效改进师(中级)
- 结构思维:华商基业结构性思维认证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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